劳动法 第九条中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收取财物的条款-梁伟森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劳动纠纷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

详细分析:

  1. 法律条款解读:

    • 禁止收取财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意味着,无论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如培训费、工装费、押金等)要求劳动者支付费用,都是违法的。
    • 例外情况:虽然法律原则上禁止用人单位收取财物,但也存在一些特殊且合法的情形。例如,若培训由第三方机构提供且产生实际成本,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分摊费用,但需明确告知并签订协议。然而,这种情况极为有限,且必须严格符合法定程序和公平合理原则。
  2. 法律责任与后果:

    • 行政责任: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所收取的财物给劳动者本人,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民事赔偿:若用人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如因扣押证件导致劳动者错过其他工作机会),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刑事责任:在极端情况下,若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犯罪(如伪造证件、诈骗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劳动者应对策略:

    • 拒绝不合理要求: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不合理费用时,应坚决拒绝,并明确告知对方此行为违法。
    • 保留证据:劳动者应保存好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记录、收据、合同等文件,以便在维权时提供证据。
    • 投诉与维权: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典型案例说明:

    • 案例一:某公司要求新员工支付500元作为“入职培训费”,否则不予办理入职手续。此行为违法,因为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案例二:某工厂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原件作为“保管”,并声称是为了防止劳动者随意离职。此行为同样违法,因为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建议:作为劳动者,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不合理费用或扣押证件时,要敢于说“不”,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任何形式的非法收费行为,以免面临法律的制裁和赔偿风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