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厂里面开除工人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厂方有义务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结清工人的全部工资。这一规定是强制性的,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无论开除的原因是什么,只要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厂方都需要按照工人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结清工资。如果厂方拒绝或拖延结清工资,工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与厂方进行协商、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开除工人是基于合法原因,如工人严重违反厂规厂纪或严重失职等,厂方在结清工资的同时,可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开除工人是基于违法原因,如无正当理由突然开除等,厂方除了需要结清工资外,还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总的来说,厂方在开除工人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厂方未履行结清工资的义务,工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