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残疾人不给干怎么办-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能以残疾为由拒绝雇佣或解雇员工,这是违法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法律对残疾人的就业保护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一条款同样适用于残疾人,他们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

二. 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等方面,不得对残疾人进行歧视。如果用人单位以残疾为由拒绝雇佣或解雇员工,将构成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三. 残疾人的权益维护

  • 如果残疾人遭遇就业歧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的观点:用人单位不能以残疾为由拒绝雇佣或解雇员工,这是明确的法律要求。残疾人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如果残疾人遭遇就业歧视,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