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祖父母 母亲还在但没有工作 可以扣除吗-王晓圆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婚姻家庭

不可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被赡养人仅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

  1. 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 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的情况下,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享有扣除政策。

二.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

  1.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的支出。
  2. 纳税人赡养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三.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

  1. 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 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分摊方式可以是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四. 针对您的情况分析

  • 您的母亲还在世且没有工作,这并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对于被赡养人的定义。因此,您不能因此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您的祖父母如果年满60岁,且他们的子女(即您的父母辈)均已去世,那么您可以作为孙子女享受赡养他们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一条件似乎并不满足。

我的观点:在当前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下,您不能因赡养还在世的但没有工作的母亲而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