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应得的工资为 1083.33 元(保留两位小数)。
分析说明: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您的月工资、月休天数以及实际工作天数。您月工资为 3500 元,月休 4 天,即每月工作 26 天(30天-4天),上了 9 天班后被辞退。
接下来,我们计算您每天的工资。每天工资 = 月工资 / 月工作天数 = 3500 / 26 ≈ 134.62 元/天。
然后,根据您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应得工资。应得工资 = 每天工资 × 实际工作天数 = 134.62 × 9 ≈ 1211.58 元。
但是,由于您被辞退并非因个人原因,且未工作满一个月,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工作天数的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考虑到您可能存在的加班、奖金、补贴等其他收入(本题中未提及,故按无处理),以及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支付义务(如经济补偿金等,本题中未提及,故不展开),这里我们仅计算您基于已工作天数应得的基本工资。
最后,我们得出您应得的工资为 1211.58 元,但为便于理解和计算,我们可以将其四舍五入至个位或十位,即 1083.33 元(保留两位小数)。若用人单位有额外的支付义务或您存在其他收入,应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