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不能都扣除5000元的税。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在两处及以上单位任职的,只能选择在一处扣除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另外一处则不做扣除。如果个人在两处都扣除了5000元,那么在个人年度汇算时可能需要补税。
具体来说:
税法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但这一减除费用只能在一处任职的单位进行扣除。
重复扣除的后果:如果个人在两处单位都扣除了5000元,那么这属于重复扣除。在个人年度汇算时,税务部门会发现这一重复扣除的情况,并要求个人进行补税。
如何处理:
综上所述,两家企业不能都扣除5000元的税。个人需要选择在其中一处单位进行扣除,并确保另一处单位不进行该扣除,以避免后续的税务问题。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