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老板不按口头约定支付工资的情况时,你完全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你应该采取的措施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点:
一、明确结论:
虽然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若实际上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老板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权,并有可能获得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导致的双倍工资赔偿。
二、具体措施:
证明劳动关系:
- 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支付记录)、同事证言、工作成果以及与老板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与老板协商解决:
- 尝试与老板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当初约定的工资数额,并要求老板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同时,提出尽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如果协商无果,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交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以及工资约定的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将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
- 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满足你的诉求,或者你想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并准备好相关证据。
向法院起诉:
- 如果劳动仲裁无法解决问题,或者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在维权过程中,你可以主张这部分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你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仍有权要求应得的工资,并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