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后,再次续订合同时就应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过,也存在其他一些情况下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也要尊重劳动者的自主选择权。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例:小李在某公司工作,连续签订了两次一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小李在工作中表现良好,没有出现上述违法违规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那么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小李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同意。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无论其初次入职时间是否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长期服务员工的法律保护,鼓励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举例:老张在一家企业工作了十二年,期间签订过多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现有的合同到期需要续订时,老张有权要求企业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得拒绝。
其他特殊情况
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或多个,如果劳动者明确提出希望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仍然可以基于劳动者的自主意愿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劳动者的选择权,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个人意愿的尊重和保护。
举例:小孙已经满足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小孙考虑到自己未来可能有其他职业规划,希望签订一个三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可以与小孙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