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死亡后可以领哪些资金-李向葵律师|法行宝
2026-07-24 劳动纠纷

当工人因工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若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企业支付)领取以下资金: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工人的丧葬费用,以减轻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具体标准如下:

  1. 配偶每月可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40%;
  2. 其他亲属(如子女、父母等)每人每月可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30%;
  3. 如果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需要注意的是,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需要工人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笔资金是对工人因工死亡给其家庭带来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的一次性补偿。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全部待遇。
  • 如果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但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人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资金。这些资金的具体标准和领取条件都由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确保工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