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没健康证上班罚多少钱-梁季律师|法行宝
2026-07-23 劳动纠纷

药店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上岗的,药店可能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药店作为食品(如保健食品)或药品的经营者,其工作人员若从事相关工作,亦应遵守此规定。

  2. 处罚条款:若药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3. 特殊情形:

    • 若药店工作人员从事的是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或药品的工作(如后台管理、仓储等),则可能不直接适用上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但即便如此,药店仍应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或内部规定,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药店的正常运营。
    • 若药店未按照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或未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同样可能面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4. 建议措施:

    • 药店应立即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所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或药品工作的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药店应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留存相关记录以备查验。
    • 若药店已收到相关部门的警告或处罚通知,应立即整改并积极配合调查,以减轻或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