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了解除通知书没同意-江霞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劳动纠纷

结论:单位发出解除通知书但您未同意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并未当然解除,单位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主张赔偿金。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1. 实体条件:需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事由(如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且事实证据充分。若单位无法证明解除事由成立,则构成违法解除。
  2. 程序条件:需提前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如有),并出具书面解除通知。若未履行程序,即使实体合法也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举例:若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但无法提供您旷工的考勤记录或催告通知,则解除行为违法。

二、您未同意解除通知书的法律后果

  1. 劳动关系存续:解除通知书需经您同意或符合法定条件才能生效。您未同意且单位解除行为违法的,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安排工作、支付工资)。
  2. 单位可能承担的责任:
    • 继续履行:您可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按正常工资标准计算)。
    • 赔偿金:若您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履行,单位需支付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 × 2
      (工作年限满6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0.5年计算;月工资为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

三、您的应对建议

  1. 书面回函:向单位发送书面函件,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保留送达证据(如EMS邮寄回执)。
  2. 收集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解除通知书、单位违法证据(如规章制度未公示、考核不公平等),以备仲裁或诉讼使用。
  3. 申请劳动仲裁:若单位拒不履行,可在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主张继续履行或赔偿金。仲裁流程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四、特殊情形提示

  1. 单位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解除,需证明存在客观情况(如部门撤销、业务转移)且已与您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若未协商或协商不成立,仍属违法解除。
  2. 您存在过错时:若您确实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解除合法,您无权主张赔偿。

后续行动建议:建议您根据单位解除的具体理由,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主张继续履行或赔偿金。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协助,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证据材料提供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