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事业编试用期12个月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试用期的时长并不是可以随意约定的,而是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一般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规定。
然而,对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有特别的规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如果您是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并且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是3年以上的,那么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这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特殊规定,与一般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规定有所不同。
因此,如果您的聘用合同期限是3年以上,并且您是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那么事业编试用期12个月是合法的。但如果您的聘用合同期限不足3年,或者您并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那么试用期12个月则可能不合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无论试用期多长,用人单位都必须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疑虑,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