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提了辞职第二天能否不去”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通常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具体来说,如果您不是处于试用期,那么您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您正式提交辞职申请后的三十天内,您仍然需要履行工作职责,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您提前离职。
如果您处于试用期内,那么您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即便如此,在提前通知的这三日内,您也应当继续履行工作职责,除非用人单位有特别安排或同意您提前离职。
现在,针对您提出的具体问题,即“提了辞职第二天能否不去”,这通常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无论您是否处于试用期,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在通知期内继续履行工作职责。除非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同意您提前离职,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您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
因此,我建议您在提交辞职申请后,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直至通知期满或得到用人单位的明确同意。这样不仅可以维护您的职业声誉,也可以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