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返厂上了六年班再领一次性就业和一次性医疗老板拒绝是作废了吗-陆昱衡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劳动纠纷

结论:九级伤残返厂上了六年班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请求权并不因时间流逝而自动作废,但具体能否获得支持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分析说明:

  1. 请求权基础: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权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请求权是基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而产生的,而非基于工伤发生的时间。
  2. 时间因素对请求权的影响: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请求权并不因工伤职工返厂工作多年而自动丧失。只要工伤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领取条件,即有权请求支付。
    • 然而,如果工伤职工在返厂工作期间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新合同中未对之前的工伤待遇作出特别约定,那么工伤职工在解除或终止新劳动合同时,仍应基于新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来主张相关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工伤待遇请求权作废,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3. 老板拒绝支付的可能原因及应对:

    • 老板拒绝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可能是基于误解、认为工伤职工已放弃相关权益、或认为工伤职工不符合领取条件等原因。
    • 工伤职工应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拒绝支付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符合领取条件。如果沟通无果,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甚至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实际操作建议:

    • 工伤职工应保留好与工伤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在与用人单位沟通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时,工伤职工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特殊场景说明:

  • 如果工伤职工在返厂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了工伤待遇,或者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那么工伤职工在后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能无法再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和解协议的内容以及履行情况。

后续行动建议:

  • 工伤职工应尽快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拒绝支付的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