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针对您试用期没过HR不让干了且已签劳务合同书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因为这决定了您适用的法律和维权途径。不过,通常情况下,试用期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以下是从不同角度为您提供的分析和建议: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
劳动关系:如果您的合同名为“劳务合同”,但实质上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如单位对您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则您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劳务关系:如果您的合同确实属于劳务合同,且双方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只是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并获取报酬,则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但这种情况在试用期员工中较为少见。
二、若为劳动关系的情况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维权途径:
注意事项:
三、若为劳务关系的情况(虽少见,但为全面分析仍需提及)
合同解除:
维权途径:
四、建议与行动
核实合同性质:首先核实您与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性质,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这可以通过查看合同内容、单位的管理方式、工资支付方式等来判断。
收集证据:无论合同性质如何,都建议您收集好与单位之间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
咨询专业意见:如果您对合同性质或维权途径有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采取行动:根据核实的情况和收集的证据,采取适当的维权行动,如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
最后,希望您能顺利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尽我所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