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出工伤认定之后,确实需要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用人单位。这一流程是工伤认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工伤认定结果,并据此进行后续的处理,如支付工伤待遇、安排康复治疗等。
具体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按照规定的时限(通常是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这一送达过程可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具体取决于能否直接联系到用人单位以及用人单位的接收意愿。
以您提供的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为例,该局在受理周广军的工伤认定申请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由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用人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因此选择了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中明确指出了工伤认定的结果,并告知了用人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和时限。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作出工伤认定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要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用人单位。这是确保工伤认定程序公正、透明,并保障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