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事业编内退人员社保一直在交,住房公积金没交是否合法”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状态紧密相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劳动工资的职工。而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后,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此时职工就不再属于在职职工的范畴,因此单位也就不再有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
对于您提到的事业编内退人员,虽然其社保仍在继续缴纳,但这并不改变其已达到或相当于退休状态的事实。内退通常指的是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单位原因或个人原因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但单位仍为其缴纳社保的一种过渡性安排。然而,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上,内退人员并不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待遇。因为一旦职工进入内退状态,其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条件。
此外,从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信息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或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职工,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规定进一步印证了上述观点,即退休或内退人员不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
因此,结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事业编内退人员虽然社保仍在缴纳,但单位不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合法的。这是因为内退人员已经不属于在职职工的范畴,不再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条件。
最后,如果您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或使用等方面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他们将为您提供更详细、更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