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退休了继续交公积金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劳动工资的职工。而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意味着,一旦您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自动终止了,即使您还在原岗位继续工作,此时您与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由于公积金的缴存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因此,在您退休后,由于您已不再是单位的在职职工,所以您就不应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了。这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那么,退休后您的公积金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缴存人退休后,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是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的。另外,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确保足额缴存。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一般包括缴存人身份证、缴存人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等。具体办理渠道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您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综上所述,退休后继续交公积金是不合法的,因为此时您已不再是单位的在职职工,无法继续缴存公积金。但您可以在退休后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