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外卖刚入职不干要赔钱吗”这个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特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您因为个人原因选择辞职,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那么,哪些是特定情形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服务期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为您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对您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同时与您订立了协议约定了服务期,那么如果您违反了这个服务期的约定,就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是有上限的,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您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限制约定: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且用人单位认为您负有保密义务,那么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如果您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就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只是刚入职外卖行业,且没有接受过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也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过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那么您因为个人原因选择辞职,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总的来说,是否需要赔钱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仲裁机构。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