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在劳动争议案中如何理解-杜鹏飞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劳动纠纷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条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核心应用规则为:举证责任分配需结合劳动争议特性,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基本原则,同时对部分特殊事项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或适用过错推定规则。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础规则:一般举证责任分配

  1. 原告(劳动者/用人单位)承担基础举证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条,主张法律关系存在、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需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提供证据。例如:

    • 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需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如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等);
    •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纪解除合同,需证明违纪事实存在(如监控录像、书面警告记录等)。
  2. 举证不能的后果
    若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将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但未提供加班证据,法院可能驳回诉求。

二、特殊规则: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适用
    劳动争议中,部分事项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如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招聘记录等),用人单位需提供;
    • 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需证明其合法性(如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
  2. 典型场景示例

    •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需提供录用条件标准、考核记录等证据;
    •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需提供损失金额、因果关系等证据。

三、实务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举证策略

  1. 劳动者的举证要点

    • 保留基础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 收集关键证据:如加班审批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明加班、违法解除等事实;
    •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若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考勤记录),可申请法院责令用人单位提供。
  2. 用人单位的举证要点

    • 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作为管理依据;
    • 固定证据链:对劳动者违纪行为及时取证(如书面警告、签字确认等);
    • 规范用工管理:保留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等,避免因举证不能承担责任。

总结: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需结合《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条的一般规则与劳动争议的特殊规则。劳动者应注重基础证据收集,用人单位需完善管理流程并固定证据,双方均需根据争议焦点提前准备证据,以降低败诉风险。若您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情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