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以前得过结核已经好了几年了,现在找了个单位可以签合同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的是入职体检和健康合格的标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结核病在治愈后,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被视为健康合格的。具体来说,对于肺结核(包括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如果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那么是可以被视为合格的。对于肺外结核病(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如果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并且经过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同样也可以被视为合格。
既然您提到结核已经好了几年了,那么只要您的结核病属于上述可以视为合格的情况,并且在入职体检中其他各项指标也均符合健康标准,那么您是完全有资格与单位签订合同的。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入职体检的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单位性质、行业特点以及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建议您先了解清楚该单位的入职体检要求,并确保自己符合这些要求。
总的来说,只要您的结核病已经治愈并且满足健康合格的标准,同时其他体检指标也均正常,那么您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希望这个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