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自愿不交社保协议合法吗-郑国强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签了自愿不交社保协议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样的协议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这一规定是强制性的,意味着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免除这一义务。

其次,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制度,它涵盖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多个方面,为劳动者在面临各种风险时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如果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那么劳动者的这些基本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再者,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所谓的“自愿不交社保协议”,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缴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将面临法律责任。

最后,我还想提醒您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强制性和不可免除性。

因此,我建议您不要签订任何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同时,如果您的用人单位要求您签订这样的协议,您也有权拒绝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