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年休假怎么算-肖虹霞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劳动纠纷

试用期被辞退的情况下,年休假一般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且需满足一定条件才有权享受。具体分析如下:

  1. 年休假享受条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职工需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若您在试用期内未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条件(例如刚入职或此前工作经历不连续),则无权主张年休假。
    若您在入职前已有连续工作经历(如从上一家单位离职后立即入职新单位,且前后工作间隔未超过1个月),且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2个月,则有权享受年休假,但需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

  2. 年休假天数折算规则
    若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试用期被辞退时,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计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例如:您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全年应休5天年休假。若试用期为3个月(90天),则折算后年休假天数为:90÷365×5≈1.23天,即实际可享受1天年休假。

  3. 未休年休假的补偿
    若您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且未休假,用人单位需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包含已支付的100%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
    若用人单位已安排休假,或因您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假,则无需支付补偿。

温馨提示:

  • 试用期被辞退时,用人单位需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如考核不达标、严重违纪等),否则可能涉及违法解除,您可主张赔偿金(2N)或继续履行合同。
  • 若对年休假计算或辞退合法性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工作年限、入职时间等细节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