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年假怎么算-肖虹霞律师|法行宝
2026-07-17 劳动纠纷

试用期被辞退的情况下,年假一般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且需满足一定条件才有权享受年假。具体分析如下:

  1. 年假的享受条件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才享受带薪年休假。若您在试用期被辞退时,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2个月(例如首次就业或跳槽后未满12个月),则无权享受年假,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

  2. 若满足年假条件,年假天数如何计算
    若您累计工作已满12个月(例如上家单位工作多年后跳槽,试用期已满足连续工作条件),则年假天数按以下规则折算:

    • 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
    • 示例:若您全年应休5天年假,试用期工作了60天后被辞退,则可休年假天数为:60 ÷ 365 × 5 ≈ 0.82天,不足1天的部分不支付工资。
  3. 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
    若您满足年假条件且未休假,用人单位需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包含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但需注意:

    • 若用人单位已安排休假,或因您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假,则无需支付补偿;
    • 若试用期被辞退是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如无合法理由),您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同时要求未休年假工资补偿。

温馨提示:

  • 试用期被辞退时,建议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辞退通知,并核对工资结算明细(包括未休年假补偿);
  • 若对年假计算或辞退合法性有争议,可整理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