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休干部职工是否可以享受职工集体福利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工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单位的具体政策。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会员在离休、退休和失业后,可以保留会籍,但在保留会籍期间是免交会费的。这意味着,虽然离退休职工仍然保留着工会会员的身份,但他们已经不再履行在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如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等,也不再享受与在职会员完全相同的待遇。
其次,关于工会福利的享受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工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规定。基层单位行政每月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如2%)拨交工会经费,但这个基数通常是不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的。因此,从经费来源的角度来看,离退休职工要求同在职会员一样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现实的。不过,单位行政方如果委托工会组织举办福利活动,是否包括离退休会员,则由单位行政方决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再者,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离退休职工的福利通常由单位的离退休职工服务部门负责。这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的相关复函精神也是吻合的,即离退休行员管理活动经费不能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最后,虽然离退休职工在一般情况下可能不再享受与在职职工完全相同的工会福利,但工会仍然会关心他们的生活。例如,根据《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级工会在对建档困难职工进行常态化帮扶的同时,也会适当考虑关心关爱生活困难的离休、退休会员,并在职工发生困难时或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走访慰问。
综上所述,离退休干部职工在保留工会会籍期间,一般不再享受与在职职工完全相同的集体福利,但他们的福利问题仍然会得到工会的关心和关注,具体福利政策则取决于单位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