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几年后可以转无固定期限-王春胜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连续工作满十年:

    • 具体情形: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 举例:假设小李自2010年1月1日起在某公司工作,至2020年1月1日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此时他可向公司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2.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具体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举例:小张与某企业先后签订了两次三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当第二次合同期满时,企业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具体情形: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规避法律责任。
    • 举例:小王于2019年3月1日进入某工厂工作,但工厂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至2020年3月1日,已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工厂与小王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特定情形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具体情形: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同样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举例:老赵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在国有企业改制时,他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结与建议: 劳动合同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多样,但核心在于保护劳动者的长期工作权益。无论是基于连续工作年限、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规则。

作为劳动者,应充分了解这些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符合上述条件时,可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作为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应积极响应其要求,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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