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没有离职审批表原件且单位无法提供,同时单位也拿不出您是如何离职的举证,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离职审批表并非法律规定的必须文件,它更多是单位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结的法定文件,对劳动者再就业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都至关重要。
现在,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单位无法提供离职审批表原件,并且也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您的离职情况,这并不意味着您就无法证明自己的离职状态。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收集其他证据:
与单位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
关于举证责任: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面对这种情况,您不要过于焦虑或慌张。保持冷静,收集证据,与单位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都是有效的解决途径。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