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且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公司很可能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情形。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你的情况分析
你每月工资7800元,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10.5小时。我们假设一个月按21.75天计算工作日(这是法律规定的月计薪天数,用于计算日工资等),那么你每月超出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计算日工资
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7800 ÷ 21.75 ≈ 358.62元
计算工作日加班工资
你每天工作10.5小时,超出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2.5小时。假设这26天都是工作日(实际情况可能包含休息日,但为方便计算先按此假设),那么工作日加班总时长为2.5 × 26 = 65小时。 工作日加班工资 = 日工资 ÷ 8 × 150% × 加班小时数 = 358.62 ÷ 8 × 1.5 × 65 ≈ 4373.42元
实际情况中休息日加班情况
如果这26天中包含休息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200%支付工资报酬。假设其中有4天是休息日,那么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你每天工作10.5小时,休息日加班工资 = 日工资 ÷ 8 × 200% × 10.5 × 休息日天数 = 358.62 ÷ 8 × 2 × 10.5 × 4 ≈ 3765.51元 工作日加班时长变为2.5 × (26 - 4) = 55小时,工作日加班工资 = 358.62 ÷ 8 × 1.5 × 55 ≈ 3700.99元 此时加班工资总计约为3765.51 + 3700.99 = 7466.5元
而公司如果未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就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有权要求公司补足差额。
维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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