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食品安全违法移送公安的条件,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市场监管的重要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规和制度,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工作机制,当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办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领域的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这是确保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打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具体来说,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 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 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 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 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 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 造成轻度残疾或中度残疾的;
- 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严重功能障碍的;
- 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 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 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 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较大或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
- 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且属于婴幼儿食品的;
- 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且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其他严重情节:
- 类似上述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严重危害和严重情节,但针对的是有毒、有害食品;
- 特别地,如果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且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或具有致人死亡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也将被移送公安机关。
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 超限量或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 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
- 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有毒、有害食品,仍提供帮助:
- 如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 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贮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 提供生产技术或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 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当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时,会经过局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后,在24小时内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及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清晰、详细地回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