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过培训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 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员工怀孕了-孙亮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合同纠纷

结论:公司不能仅因员工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且怀孕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不过,若存在法定特殊情形,公司解除合同可能被认定为合法。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公司合法解除不能胜任工作员工劳动合同的一般性规定。

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然而,对于孕期女职工,法律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四十条就包括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这一情形。所以,如果公司仅以员工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且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行为是违法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与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能的合法解除情形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解除与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合法。比如,孕期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公司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但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员工存在上述严重过错行为。

建议:如果公司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员工的想法和需求,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调整工作岗位、安排合适的培训等。如果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公司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前,一定要谨慎评估,确保解除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引发劳动纠纷。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培训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