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辞职通知书已拿但档案一直未转移,是否属于离职手续未办完”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不仅需要出具相应的证明,还必须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法定义务,即必须及时办理档案的转移。
其次,从档案管理的法律角度来看,“不移交档案”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无论是《档案法》还是其他相关的档案管理规定,都强调了档案移交的重要性,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若未按照规定时间移交档案,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因迟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而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本身。您已经拿到了辞职通知书,这通常意味着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然而,如果您的档案一直未被转移,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确实属于离职手续未办完的情况。因为档案的转移是离职手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一手续。
最后,我们建议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档案未转移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其尽快办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拖延办理,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辞职通知书已拿但档案一直未转移,确实属于离职手续未办完的情况。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为您的后续行动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