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能被扣回吗-李东红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劳动纠纷

公司不能随意将员工的绩效全部扣除,绩效工资的扣除需基于合法合理的依据,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绩效工资的性质与法律依据

绩效工资作为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奖金的范畴,是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和第七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就包括了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这些都可以视为绩效工资的一种形式。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二、绩效工资的支付与扣除条件

  1. 支付规定:

    •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全部劳动报酬,这自然包括了绩效工资。
  2. 合理扣除条件:

    • 当劳动者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约定的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合法建立的评估体系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但这种扣除必须是合理的,不能随意扩大扣除范围或提高扣除比例。
    • 扣款通常不能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这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受影响。例如,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5000元,那么公司每月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作为绩效扣款。
    • 扣款后的余下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最低收入权益。以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为例,如果员工月工资总额为3000元,即使其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扣除绩效后,员工的实际工资也不得低于2000元。
  3. 法定扣除情形:

    • 如果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如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同时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公司可以依据制度规定扣除相应绩效,甚至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全扣。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且需要严格的程序和证据支持。

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劳动者权益保障

  1. 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 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这是为了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及劳动者的知情权。
  2.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绩效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投诉或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绩效考核结果等,以证明公司的违法行为。

四、合理性考量

即使在有制度依据和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全扣绩效也需要考虑合理性。如果员工只是轻微失误或偶尔表现不佳,就扣除全部绩效,可能被视为不合理,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在扣除绩效工资时,应综合考虑员工的实际表现、失误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确保扣除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例如,如果员工因一次小疏忽导致公司损失了少量资金,但该员工平时工作表现良好,且此次疏忽并非故意为之,那么公司就不应轻易扣除其全部绩效。

总结与建议:

公司在扣除员工的绩效工资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扣除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绩效工资扣除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