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去年年休假没休是否可以今年休”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年休假一般是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或者分段安排的,并且通常不跨年度安排。但是,条例也明确指出了例外情况:如果单位因为生产、工作的特点确实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那么是可以跨1个年度进行安排的。
换句话说,如果您的单位因为工作需要,比如业务繁忙、项目周期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去年内安排您休完年休假,并且经过您的同意,那么您的年休假是可以推迟到今年来休的。但这种情况需要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且要考虑您本人的意愿。
另外,如果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您休年休假,并且经过您的同意后不安排休假,那么单位应当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如果单位有特殊情况并且经过您的同意,去年的年休假是可以推迟到今年来休的。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未经您同意,那么年休假一般应当在当年内休完。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