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年假 厂里给不给工资-王坚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劳动纠纷

结论是:休年假期间,厂里是应当给工资的。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角度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了职工在休年假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这是职工的法定权益。

工资计算角度

年假工资的计算通常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如果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月平均工资。例如,小张在某工厂工作已经满2年,他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在休年假期间,工厂就应当按照每天5000元除以21.75天(月计薪天数)的标准来支付他年假期间的工资。计算公式为:年假日工资 =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1.75。

特殊情况角度

  • 未休年假的补偿: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支付工资外,还需要额外支付200%的工资作为补偿。例如,小李应休年假5天,单位未安排他休假且他本人同意,小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单位需要额外支付给他的年假补偿工资为:\(6000\\div21.75\\times5\\times200\\%\\approx2758.62\)元(这里额外支付的是200%部分,正常工资已包含在日常工资发放中)。
  • 新入职或离职职工年假计算:对于新入职的职工,符合享受年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离职时年假也是按照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在计算年假工资时,也是按照上述的月平均工资和日工资计算方式,根据实际应休年假天数来支付工资。

维权建议角度

如果厂里在职工休年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或者不按照规定支付年假工资,职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此外,职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休年假期间厂里是应当给工资的,这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