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厂子过年放假不回来,工资是否发放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法定带薪年休假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若员工享有法定带薪年休假(如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享5天年假),且厂方安排春节假期包含法定年休假部分,则该期间工资应全额发放。例如,春节假期共7天,其中3天为法定节假日(初一至初三),剩余4天中若包含员工应休的年假天数,则年假期间工资不得扣减。
厂方自主安排的额外假期情形
若春节假期超出法定天数(如放假15天),且超出部分为厂方自主安排的停工停产期,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员工主动申请不返岗情形
若员工因个人原因(如探亲、旅游)主动申请延长假期不返岗,且未获厂方批准,则超出假期部分可能被认定为旷工。根据厂方规章制度,旷工期间工资可不予发放,甚至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但需注意:厂方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否则扣减工资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行动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