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起诉未成年子女及法定代理人 要求不再支付抚养费 调解书主文如何表述-郎丰亮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婚姻家庭

调解书主文的核心表述需围绕“抚养费支付义务的终止”展开,同时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及后续安排。以下为具体表述建议及法律依据分析:

一、调解书主文基础表述

  1. 抚养费支付义务终止条款
    “被告(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法定代理人(母亲/父亲姓名)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无需再向原告(父亲姓名)支付被告的抚养费。”
    (若子女已满8周岁,可增加“被告(子女姓名)本人亦同意上述安排”以体现其真实意愿)

  2. 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说明(可选)
    若调解涉及抚养权变更或探视权调整,需补充:
    “被告(子女姓名)的直接抚养权归(母亲/父亲姓名)所有,原告(父亲姓名)享有每月X次探视权,具体方式为……”
    (若无相关安排,可省略此条)

  3. 其他费用分担条款(可选)
    若双方约定其他费用(如教育、医疗大额支出)的分担方式,需明确:
    “被告(子女姓名)的未来教育、医疗等大额支出,由(母亲/父亲姓名)承担X%,原告(父亲姓名)承担X%。”
    (若无约定,可省略)

  4. 调解效力及执行条款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关键法律要点及风险提示

  1. 抚养费终止的合法性

    •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抚养费支付义务可因子女成年、独立生活或父母协商一致并保障子女利益而终止。
    • 风险提示:若子女未成年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父亲单方面要求终止抚养费可能损害子女权益,调解书需确保子女基本生活、教育、医疗需求得到保障,否则可能被撤销或认定无效。
  2. 法定代理人参与的必要性

    • 未成年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需由法定代理人(通常为父母另一方)代为诉讼。调解书需明确法定代理人同意终止抚养费的意思表示。
  3. 子女意愿的考量(8周岁以上)

    • 根据《民法典》第19条,8周岁以上子女对抚养费问题有表达意愿的权利,调解书可记录其意见以增强合法性。

三、调解书示例(完整版)

XX市XX区人民法院调解书
(XXXX)XX民初XX号

原告:XXX(父亲姓名),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
被告:XXX(子女姓名),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
法定代理人:XXX(母亲姓名),女,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系被告母亲)

案由:抚养费纠纷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被告XXX的法定代理人XXX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无需再向原告XXX支付被告XXX的抚养费。
  2. 被告XXX的直接抚养权归XXX(母亲姓名)所有,原告XXX享有每月2次探视权,具体方式为……
  3. 被告XXX的未来教育、医疗等大额支出,由XXX(母亲姓名)承担70%,原告XXX承担30%。
  4. 本案一次性了结,双方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书记员:XXX

建议:调解书内容需根据具体案情调整,例如若子女无其他收入来源或父亲存在恶意逃避抚养义务的情形,法院可能不支持终止抚养费。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向我提供案件细节,我会协助完善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