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骑电动车摔倒在家休息,老板是否应该发工资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讨论。
- 若属于工伤范畴: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骑电动车摔倒符合这一情形,即是在上下班途中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事故,那么就属于工伤。
- 工资支付:在工伤治疗期间,员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这种情况下老板应该按照员工原来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若不属于工伤范畴:
- 非工作时间摔倒:如果员工不是在上下班途中,而是在其他非工作时间骑电动车摔倒,比如休息日自行外出时摔倒,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属于工伤。此时员工休息属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缺勤。
- 工资支付:
- 有带薪休假:如果员工有年休假、病假等带薪休假权益,且符合使用条件,那么在休假期间老板应该按照相应的规定支付工资。例如,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企业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无带薪休假且缺勤:如果员工没有带薪休假可用,且未经老板同意擅自缺勤,那么老板可能不需要支付该休息期间的工资。不过,如果员工能够提供合理的病假证明等材料,老板也应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工资支付问题。
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你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的应对措施和权益维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