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骑电动车摔伤休息在家,老板不应扣除工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下班路上的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在本题中,职工是骑电动车摔伤,并未提及是交通事故或其他规定的情形,因此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
二. 非工伤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 虽然摔伤不被认定为工伤,但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职工医疗期内应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老板无权因职工非工伤而扣除其全额工资。
三. 具体工资支付标准
-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具体标准,通常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数额需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或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
综上所述,老板因职工下班路上骑电动车摔伤而扣除其工资是不合理的。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我建议你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表达你的权益,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你应得的工资。如老板仍坚持扣除工资,你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