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是否继续请假,需结合您的伤情恢复情况、医嘱、单位要求以及停工留薪期规定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仍处于停工留薪期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在此期间:
- 您无需继续请假,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
- 若单位要求您返岗,您可出示工伤认定书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拒绝,并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沟通记录);
- 停工留薪期满后,若仍需治疗,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延长。
若停工留薪期已满但未完全康复
- 若医生建议继续休息,您需向单位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如诊断书、休假建议单),并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 若单位拒绝批准病假,您可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主张医疗期权利(医疗期长度根据工龄和社保缴纳年限确定)。
若已康复或医生认为可返岗
- 您应按时返岗工作,否则可能构成旷工,单位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处理;
- 若对返岗安排有异议(如岗位调整、劳动强度等),可与单位协商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行动建议:
- 立即联系主治医生,明确是否需要继续休息及预计休息时长,并要求出具书面病假证明;
- 核对工伤认定书中的伤情描述与医院诊断是否一致,避免后续争议;
- 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确认停工留薪期截止时间及返岗要求;
- 保留所有医疗记录、请假手续、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据,以备维权需要。
风险提示:
若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擅自停发工资或强迫返岗,您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差额及赔偿金。如有具体操作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