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对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相关规定-黄兴同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合同纠纷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相关规定,可以归纳如下: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相关规定

  1. 合同价款约定:

    •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该总价涵盖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等,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设计变更等特殊情况,否则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 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虽然未直接对固定总价合同进行定义,但明确了合同价款一旦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这实际上涵盖了固定总价合同的基本原则。
  2. 价款调整:

    • 固定总价合同下,价款调整通常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 若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变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价款变动,且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则可按约定进行调整。
  3. 结算流程:

    • 在固定总价合同下,结算流程相对简化,因为合同价款已经固定,除非发生合同约定的调整事项,否则无需对工程量或价款进行重新计算。
    • 承包人只需在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即可支付剩余工程价款。

二、固定单价合同的相关规定

  1. 合同价款约定:

    •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单位工程量的价格,如每立方米混凝土的价格、每平方米墙面的价格等,合同总价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计算得出。
    • 这种合同方式适用于工程量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但单位工程量的价格相对稳定的工程。
  2. 价款调整:

    • 在固定单价合同下,价款调整主要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进行计算。
    • 若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则根据增减的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 同样,若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变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单位工程量价格变动,且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则可按约定进行调整。
  3. 结算流程:

    • 在固定单价合同下,结算流程相对复杂,因为需要定期或根据工程进度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和确认。
    • 承包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附上已完工程量的计量报告和资料,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 工程完工后,双方还需进行竣工结算,根据实际完成的总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计算合同总价,并扣除已支付的进度款后支付剩余工程价款。

三、共同规定与注意事项

  1. 合同条款细化:

    • 无论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调整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结算的时间、方式和支付比例等关键条款。
    • 合同条款应尽可能细化,避免模糊表述,以减少结算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2. 资料完整性管理:

    • 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确保签证、变更单等结算资料齐全且经双方签字确认。
    • 这些资料是结算的重要依据,缺失或未经确认可能导致结算金额无法确定或产生争议。
  3. 争议解决机制:

    • 合同中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 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程序办理。
  4. 政策合规性:

    • 双方应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确保合同价款结算符合相关规定。
    • 例如,部分地区对质保金比例有额外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予以考虑并遵守。

总结来说,《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合同价款约定、价款调整、结算流程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过程管理和证据留存,以降低结算风险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支持,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