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单位说2年才交公积金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根据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同时,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这些规定明确了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基本义务和时限要求。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提到的“2年才交公积金”的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单位应当按照月缴存额来定期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不是拖延至2年才进行缴存。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关于单位应及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拖延缴存的情况,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是违法的,并且可能会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单位沟通: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为何会提出2年才交公积金的说法,并表达您的关切和疑虑。
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查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具体义务和时限要求,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投诉:如果您与单位的沟通没有结果,或者您认为单位的行为确实违法,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或投诉。他们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总之,单位提出2年才交公积金的说法是不符合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我建议您采取上述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疑虑,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