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这样回复公司,但需分情况处理,以下是具体建议:
若公司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若公司威胁仅发基本工资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法律法规(如未完成考核目标但无合法扣款条款、未协商一致单方降薪等),您可明确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资)。若公司未与我协商一致单方降薪,属于违法行为。我将保留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的权利。”
行动建议:
若公司行为存在部分合法性(如考核不达标)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未完成考核目标可扣减绩效工资”,且考核标准合法合理、已向您公示,您可回复:
“我理解公司有权根据考核结果调整绩效工资,但需提供我未达标的具体证据及考核计算依据。若公司无法证明考核过程合法合规,我将依法维权。”
行动建议:
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降薪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公司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降薪,且需提供经营困难的证据(如审计报告、税务证明等)。您可回复:
“若公司因经营困难需降薪,需与我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未经协商单方降薪违反《劳动合同法》,我将依法主张权益。”
行动建议:
关键提醒: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劳动合同条款、公司降薪理由等),可随时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您定制更具体的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