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朋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无权阻拦。若老板扣押证件或拖欠工资,您朋友可通过投诉或劳动仲裁维权;若老板仅口头阻拦,您朋友可依法书面通知后离职。以下是具体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3日)。您朋友已履行完合同期限,现提出离职属于行使法定解除权,无需老板同意。若老板以扣押证件、拖欠工资等方式阻拦,则涉嫌违法。
老板阻拦的应对方式
合同期限的特殊性
合同虽约定1年期限,但劳动者仍享有法定解除权。若老板主张“合同未到期不能离职”,此说法无法律依据。但需注意:若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或竞业限制条款,您朋友需遵守相关约定,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但本案中未提及此类条款,故无需考虑)。
建议行动步骤:
如有其他细节(如合同具体条款、老板阻拦方式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朋友制定更具体的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