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里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怎么写劳务派遣工-韦海团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劳动纠纷

在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中,关于“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的条款,可以这样撰写:

  1. 明确岗位名称:首先,应清晰、准确地写出劳务派遣工在被派遣单位(即实际用工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名称。例如,“本合同解除时,乙方(劳务派遣工)在被派遣单位XX公司从事的岗位为销售部客户经理”。

  2. 描述岗位职责(可选):如果合同或双方有约定,也可以简要描述该岗位的主要职责,以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但这一步并非必须,如果岗位职责在合同其他部分已有详细描述,或双方对此无争议,则可省略。

  3. 结合解除条款:在撰写解除合同时,应将“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的描述与解除合同的具体条款相结合。例如,可以写明“鉴于乙方在被派遣单位XX公司从事销售部客户经理岗位,现因……(解除原因),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法律依据),决定解除本劳务派遣合同”。

  4. 注意法律用语:在撰写时,应使用准确、规范的法律用语,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述。例如,应使用“解除”而非“终止”或“废止”,以明确合同关系的结束方式。

示例条款:

“鉴于乙方(劳务派遣工姓名)在被派遣单位XX公司从事销售部客户经理岗位,现因……(具体解除原因,如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决定解除本劳务派遣合同。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担任XX公司销售部客户经理职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终止。”

在撰写解除合同时,务必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双方对合同内容都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