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单位说原来试用期是两个月,现在是更改成六个月了,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的长短受到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单位将试用期从两个月更改为六个月,必须确保这一更改符合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并且不能违反“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有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原则。
如果单位确实需要延长您的试用期,他们应该与您进行协商,并确保这一更改是双方自愿的。同时,延长的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的最长试用期限制,即六个月(针对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经协商或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延长试用期,这是不合法的。
面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单位沟通:首先尝试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为何更改试用期,并表达您的担忧和疑问。
查阅劳动合同:仔细查阅您的劳动合同,确认试用期的具体约定以及是否存在关于试用期更改的条款。
咨询法律意见:如果您认为单位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救济途径。
正式提出异议:如果您确定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可以正式向单位提出异议,并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单位拒绝改正,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面对单位更改试用期的情况,您应该保持冷静,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单位的做法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他们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