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公益性岗位退休未缴纳社保,应起诉谁及法律依据”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一、应起诉的对象
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您退休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您有权向该用人单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就是起诉您曾经工作过的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解读:此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若用人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即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
- 第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 第六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解读: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要求、法律责任以及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处罚措施。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您有权要求其补缴,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相关司法实践:
- 在司法实践中,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自行补缴,并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劳动者有权通过提起“追偿权纠纷”诉讼向用人单位追偿垫付费用。法院会根据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维权建议
收集证据:
- 保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等证据,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收集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或相关通知,以证明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缴纳义务。
协商与投诉:
-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或赔偿您的经济损失。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
提起诉讼:
- 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您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需注意,部分仲裁委员会可能以不属于劳动争议事项为由不予受理)。
- 若仲裁不予受理或您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若您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您退休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您有权向该用人单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维权过程中,请务必收集好相关证据,并遵循法律程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