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吗-魏杨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然属于用人单位提出,也可能是劳动者提出后双方达成一致。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款明确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论解除的提议最初是由哪一方提出的。

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方

  1. 用人单位提出:

    • 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因经营调整、业务转型或经济困难等原因,需要裁员或调整员工结构,此时用人单位可能会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提出:

    • 劳动者也可能因个人发展、家庭原因或其他非工作相关因素,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无过错,且双方未就经济补偿达成特别约定,则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1. 流程:

    •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双方都需要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包括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支付方式、离职时间、工作交接等。
    • 在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双方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离职手续。
  2. 注意事项:

    • 双方应确保协商过程自愿、平等,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 协商过程及结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协商的程序、解除合同的形式等。
    • 双方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协商记录、协议书等,以备不时之需。

四、实际案例与法律后果

  • 实际案例:假设某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希望提前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工作合同,于是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用人单位在评估后同意了劳动者的请求,并双方就经济补偿等事宜达成了协议。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是由劳动者提出的,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一致。
  • 法律后果:在此案例中,由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是由劳动者提出的,且用人单位无过错,因此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双方应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办理离职手续,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然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明确提出方、遵循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按照法定流程操作,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