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继续留用是可以发工资的。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只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签订了相关书面协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留用并获取报酬是合法合规的。
工资发放:在签订书面协议后,事业单位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向留用的退休人员发放工资。工资的具体数额、发放方式等应依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并在协议中明确。
注意事项:虽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继续留用并发放工资,但应确保这一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例如,应确保留用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同时也要注意避免与现有在职员工产生利益冲突。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继续留用是可以发工资的,但应确保这一过程合法合规,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