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员工合同到期时公司原计划不续签,但此时员工怀孕的,公司不能直接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当依法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简称“三期”),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即哺乳期结束)。因此,若员工在合同到期时已怀孕,公司原“不续签”的决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劳动合同需自动顺延。
顺延期间的权利义务
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若公司强行终止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以下后果:
实务建议
总结:员工怀孕导致劳动合同顺延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需严格遵守。若您对具体操作流程或风险防范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