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在劳动合同快到期时怀孕且不想续签,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可以的,但需要分情况来看是否会获得经济补偿,同时要注意一些特殊权益保障问题。以下是具体分析:
- 员工主动不续签且无特殊情况
- 如果员工单纯因为自身原因,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不想续签,且不存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等法定情形,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员工觉得目前这份工作压力太大,即便怀孕了也不想继续在这家单位工作,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此时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员工主动不续签但存在用人单位过错情况
-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员工以此为由不想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单位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且怀孕时不想续签,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关于孕期特殊权益保障
- 即使员工不想续签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员工依然享有相应的特殊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员工在孕期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需要请假,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假期和待遇。例如,员工在孕期需要保胎治疗,向单位请假,单位应按照病假待遇处理,不能无故拒绝或降低待遇。
建议:
- 对于员工而言,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不想续签劳动合同,要明确是否存在用人单位过错等情况,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孕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请假手续等,以备不时之需。
-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要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能随意侵犯员工的权益,避免引发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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